3.11.2010

做愛和創新

做愛和創新,其實很相似。

年輕人日做夜做拼命做,從不覺疲;中年人貴技巧不貴多,務求精純;只有人到晚年,有心無力,每逢重要節慶日子,才勉強應節一下,頂多幾下。創新的精神,也彷彿男人的精液,一早設有配額,總有殆盡的一天。

科技產業常見的專利 Lawsuit,就像偉哥,若偶然服用,的確可以顯顯威風,但使用頻率越高,副作用越大,也越接近無法抬頭的一天。

像 Xerox、 RealNetworks這種大公司,成名早,創新的黃金時間已經過去,難以避免需要依靠
Lawsuit壯壯聲勢,唬嚇爭食的年輕小伙子。不過,最近連依然「有心有力」的 Steve Jobs亦要對 HTC提出
Lawsuit,的確令人摸不着頭腦。惟有希望藥力不要太猛得了副作用。

至於微軟,很合理,至少當初沒改錯名,現在大可以考慮改喚大軟或太軟。此外,其實還有很多科技公司喜歡打官司,一時間不能盡錄。

反之,我有一位搞 IT Startup的朋友,創業逾七年,其間有起有跌,革命尚未成功,雖屢戰屢敗,仍屢敗屢戰,由於「尚未滿足」,依然雄赳赳氣昂昂。

最後我想,就算 Steve Jobs真的用盡了
quota,其實也無所謂了,反正他已經解放了全球最血氣方剛最有本錢的年輕人,大伙兒正在日做夜做拼命做,功德無量矣!

《2010年03月06日刊於蘋果日報》

買iPhone

講起嚟有少少慚愧,其實我仲未用過iPhone

我對手機的要求不嬲都比較傳統,打出打入冇問題已經收貨。

記得我第一部電話係samsung牛魔王,當時仲係初中,大部份同學都冇電話的時候,我比較好彩,有部電話玩下。

點解會買呢部?其實當時電話款式極之有限,咁啱電訊商啱啱發明零機價,老豆老母出俾我,梗係揀部「唔使錢」架啦,當年少不更事,我貪佢可以摺埋,覺得好有型,點知咁就出左事

唔知係CDMA既錯,定係部機收得差,成日接收唔到,最慘既係,當佢收唔到,佢會發出“嘟嘟”兩聲,收得番又“嘟嘟”,印象中,無論我點set機,佢最後都係會“嘟嘟嘟嘟嘟”,嘟到好次似我對住佢講:嘟你,可惜佢都係“嘟嘟”。啤。當年手提電話仲係學校禁忌,咁既機,我唔帶得返學,出嚟把托?最後約滿即停,真係講起都扯火!

之後,我出咗部nokia 3210,我頂,鬼佬嘢真係唔同啲,我成個大鄉里咁,嘩,啲嘢好簡單好易用,仲可以換殼,玩厭又可以跟sim卡走人,唔使俾telco挷住,同埋,nokia真係好似接收清好多。之後再換咗部8210,冇乜唔同,係細咗一半。

其實不嬲都覺得黑白mon(定三色?)年代的nokia 好勁,部3210跌到個mon顯示唔到,但都一樣打得出同收得到(當屋企電話冇顯示咁打),之但係,後尾出咗部N乜鬼,摺機(唉,又係衰摺機),所有software轉哂,彩色,出事,成日hang,又慢,再次證明唔熟果瓣真係唔好鬥。

雖然有個咁差既回憶,但係我再之後都係用nokia,不過就冇摺,冇計,好似果排好多朋友咁講:「用慣左nokia system,好難轉。」一用,就用左成個大學生涯,吖,其實我覺得幾好用,可能改良咗少少,不過都係老問題,硬件追唔上軟件,好快過熱熄機,一路用到舊年。

之後轉咗工,成日要用電話,先發現佢原來唔可以用嚟煲粥,熱死咗。改用女友唔用的Sony Ericsson,用落先知點解佢唔用,system超唔usefriendly,接收好差,已經夠死,亦都成為咗我轉 iPhone 的原因。

近況:上星期五訂咗Smartone iPhone生豬ass,今日問點解仲未收到,頂,漏咗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