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6.2010

iPAQ vs iPad

本周,在全世界談論 iPad的時候,網上流出 HP的內部文件,甚至影片,展示其平板電腦 HP Slate,頗慳水慳力的宣傳手法。

HP詳細地寫了一張比較表,比較雙方硬件的強弱,結果當然是 iPad大比數落後,甚麼處理器、鏡頭、連接埠及圖像處理器一大堆名詞,恍似電盈和有線的電視廣告一般胡鬧。

十年前,平板電腦的前身正是電子手賬。 Compaq造出電子手賬 iPAQ,後來被 HP收購。 iPAQ完全主導 Pocket
PC電子手賬市場,搶去 Palm不少生意。隨着手機功能越益強大,電子手賬漸成智能手機的一種功能,產品被邊緣化,實屬自然。

市場本來很和諧。 Palm軟件做得較好,硬件卻無看頭,老土沒品味; HP硬件較強,軟件依賴微軟的
WinMo,搞得一塌糊塗。兩邊陣營,不相伯仲,都是沒進步,直至 Steve Jobs來攪局,一拍兩散。

來到今天,在街上偶爾見人使用 iPAQ,我不敢說它是失敗的產品,只是蘇格拉底說過,不單只是不做事的人,還有那些原可做得更好的人,也算是懶惰的。iPAQ是否可以做得更好?若說他們的硬件已是登峯造極,何不大方承認軟件的失敗,當年的
WinMO作為流動裝置系統只是個笑話?

又當然, Windows Phone 7則另作別論。

《2010年04月10日刊於蘋果日報》

慾望連環

從前有個苦行僧,甚麼都沒帶上,便踏上苦行的旅途,來到一片荒廢山野,在那�展開修行。山下有家賣數碼產品的小商店,店主欣賞苦行僧,對他很好。苦行僧晚上經常被老鼠咬,店主把家貓送了他。

不久,貓兒生病,苦行僧覺得有責任照顧貓兒,問店主借了一部手機,好在貓兒生病時,可以致電店主詢問。

不久,貓兒活得健康,想要替貓兒拍照,又問店主借了一部有鏡頭的手機。

不久,他發現拍片原來更逼真,又問店主要了一部拍片手機。

不久,他發現他需要另一部裝置存放大量的照片和影片,店主向他介紹了一部筆記簿電腦,好讓他可以清空手機儲存。

不久,苦行僧發現筆記簿電腦只要上網,便可給店主傳送照片和影片,不用每天上山下山,好讓自己更專心修行,於是又問店主要了一條流動寬頻 USB。

不久,他發現在電腦可以跟店主 MSN聊天,店主便替他開了一個 MSN賬號。

不久,他發現他的 MSN賬號,原來可以寫網誌,好讓他記錄修行的歷程。

不久,他覺得筆記簿電腦太笨重,問店主要了一台輕便的 Netbook。

不久,他發現靈感無時無刻湧現,需要一部可以寫網誌、拍照拍片和 MSN的手機,又問店主要了一部 iPhone。

到了最後,因為有很多人每天瀏覽他的網誌,來自世界各地的傳媒都來報道他的故事,苦行僧竟然成了名人。

《2010年04月03日刊於蘋果日報》

地大勿搏

我有個親戚在內地做生意。金融風暴前,做得風生水起,在大陸有廠有地,在港投資許多物業,出入坐名貴房車。跟一般內地廠佬相比,親戚不會財大氣粗,也沒有不可一世,使到與他相處的人,會覺得舒適自在。這是他克己的功夫做得極好,好得可以拿曹雪芹的「世事洞明皆學問,人情練達即文章」去形容。要不是從商,相信他也許有做文人的緣份。

今天,先看見谷歌撤出中國,退到香港,正式跟阿爺反面。不久,又聽見美國域名註冊商 Go Daddy退出中國業務。最後,香港的
Tom宣佈停用谷歌,刪除谷歌的搜索連結。我想起多年前,有趟親戚談起內地營商之道,印象最深的四個字:「地大勿博。」

也許,在中國人的地方,做中國人的生意,就得跟從中國人的規矩。很明顯,從谷歌和 Go
Daddy的反應,便知道他們不懂中國文化,應了那一句「地大勿博」。相反,從李首富的反應,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深諳中國文化的商人,明白向時勢低頭、俯首甘願、懂得自我縮小,最後才得以鑽進別人眼�的道理,李首富確是人情練達之人。

可是我認為,人情和面子,也不是隨便亂給的,至少得看對象。對於真正有修養有品德的中國人,不妨給他面子。然而,對於另外一些財大氣粗、沒文化沒水準、得寸進尺之人,你要狠狠地迎頭給他一記重擊,他才會懂得收斂。在這方面,我個人是非常支持谷歌和
Go Daddy。

因為人情多練達也好,但如果實力不穩,例如我的那位親戚,最後還是破了產。

3.24.2010

地獄程式員

從前有個程式員,他性格內向,頭腦簡單,卻是唸數學的上好材料。跟許多優秀程式員一樣,他無疑是個生活白痴,但單憑自學,他已經學懂了各種的電腦程式語言。Bill Gates的成功,激發其鬥志,他決心寫出成功的產品。

程式員在美畢業後,加入了當地科網企業。可惜好景不常,科網爆破,他跟大伙兒一起被layoff。輾轉幾年後,因為裙帶的關係,進入了本地一家上市企業,挾著從美回流之名,他從一個小小的程式員,竟然一下子被推上技術部門主管的高職。

在企業上班的第一天,程式員心裡沾沾自喜,他認為憑自己的實力,加上企業資源雄厚,他很快就可以達到自己的理想,做出一番成績。

不久,接到第一個項目,是時下最流行的社群網站,像Facebook那種。

經過幾月的開發,網站雛型已成,但在開始進行用戶測試的時候,程式員忽然覺得網站需要更多功能,才能突顯自己的實力,於是擅自加了大量花巧非必要的新功能。

一天又一天,程式員瘋狂地開發和加插新功能,同事愈反對,他愈任性不理。程式員不管每個功能是否可以正常運作,只要不斷有「新玩意」,便感到滿足和興奮,此刻的他,恍如患上過度活躍症的問題兒童,無法專心安靜地做好產品質素的部分。


***

周四黃昏,程式員辦公室內,傳出紅酒杯相碰的清脆聲音,幾個人坐於豆袋椅上,吮著雪茄,大談政治股票女人,但笑聲震天,旁若無人,現場恍如港式茶餐廳般,口水花遍地。

其中一人說話較少,竟是昔日身材標準的程式員,現卻肥腫難分,固然,其餘幾人也很肥。有一位淫笑著對程式員說:「上次件台妹超索,下次我帶你去玩!」他沒有反應,低頭擦弄他的名貴手錶。另一人忽然拍案大叫:「我諗到條絕世好橋!你寫個專媾台妹的iPhone軟件,知唔知會幾多人用…」「嗱,寫程式你就叻,等我教你點Sell,呵呵呵呵…」程式員似乎很受落,微笑不語。像往常一樣,他們就這樣自我陶醉一整夜。第二天一覺醒來,什麼都不記得了,當然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,從來未發生過。

令人困惑的是,程式員當年志氣不小,追逐過一陣子理想。但07年後,全球Web 2.0亢奮。當其他人紛紛成立自己的公司,為理想而奮鬥,在豆腐潤般細、晚上還會關掉中央冷氣的辦公室,領取比最低工資更低的薪金,寫出自己的網站和軟件。相反擁有天造之材的程式員為了虛妄,竟淪為人偶,任人擺弄,隨著理想主義的幻滅,便是官僚主義的抬頭。

成年人不需要讚美,只有小孩子才脆弱得稀罕掌聲。Acclaim is a distraction,要靠別人話語而活,資質再好,亦如作繭自縛。若當初Larry Page為了世俗的標準,選擇了金錢,今天便可能因為加入雷曼而失業,世上也沒有Google這家公司。

可是,到底要經過怎樣的拼湊,才可以將一個本質不壞的程式員 ,推向通往地獄的奴役之路?

《2010年3月刊於蘋果日報》

3.19.2010

Social Marketing高手




普普通通一張打邊爐紙,加上一系例chinrish chanslation,竟然成為一個facebook熱話,有人仲開group搞笑
,但實情係已經幫咗間酒樓大賣廣告。

天水圍,無端端而翻譯英文菜名?唔好玩啦!預留一張英文菜牌咪得囉!

今次,好明顯係經理有心做的零成本social marketing(一定係)

3.11.2010

做愛和創新

做愛和創新,其實很相似。

年輕人日做夜做拼命做,從不覺疲;中年人貴技巧不貴多,務求精純;只有人到晚年,有心無力,每逢重要節慶日子,才勉強應節一下,頂多幾下。創新的精神,也彷彿男人的精液,一早設有配額,總有殆盡的一天。

科技產業常見的專利 Lawsuit,就像偉哥,若偶然服用,的確可以顯顯威風,但使用頻率越高,副作用越大,也越接近無法抬頭的一天。

像 Xerox、 RealNetworks這種大公司,成名早,創新的黃金時間已經過去,難以避免需要依靠
Lawsuit壯壯聲勢,唬嚇爭食的年輕小伙子。不過,最近連依然「有心有力」的 Steve Jobs亦要對 HTC提出
Lawsuit,的確令人摸不着頭腦。惟有希望藥力不要太猛得了副作用。

至於微軟,很合理,至少當初沒改錯名,現在大可以考慮改喚大軟或太軟。此外,其實還有很多科技公司喜歡打官司,一時間不能盡錄。

反之,我有一位搞 IT Startup的朋友,創業逾七年,其間有起有跌,革命尚未成功,雖屢戰屢敗,仍屢敗屢戰,由於「尚未滿足」,依然雄赳赳氣昂昂。

最後我想,就算 Steve Jobs真的用盡了
quota,其實也無所謂了,反正他已經解放了全球最血氣方剛最有本錢的年輕人,大伙兒正在日做夜做拼命做,功德無量矣!

《2010年03月06日刊於蘋果日報》

買iPhone

講起嚟有少少慚愧,其實我仲未用過iPhone

我對手機的要求不嬲都比較傳統,打出打入冇問題已經收貨。

記得我第一部電話係samsung牛魔王,當時仲係初中,大部份同學都冇電話的時候,我比較好彩,有部電話玩下。

點解會買呢部?其實當時電話款式極之有限,咁啱電訊商啱啱發明零機價,老豆老母出俾我,梗係揀部「唔使錢」架啦,當年少不更事,我貪佢可以摺埋,覺得好有型,點知咁就出左事

唔知係CDMA既錯,定係部機收得差,成日接收唔到,最慘既係,當佢收唔到,佢會發出“嘟嘟”兩聲,收得番又“嘟嘟”,印象中,無論我點set機,佢最後都係會“嘟嘟嘟嘟嘟”,嘟到好次似我對住佢講:嘟你,可惜佢都係“嘟嘟”。啤。當年手提電話仲係學校禁忌,咁既機,我唔帶得返學,出嚟把托?最後約滿即停,真係講起都扯火!

之後,我出咗部nokia 3210,我頂,鬼佬嘢真係唔同啲,我成個大鄉里咁,嘩,啲嘢好簡單好易用,仲可以換殼,玩厭又可以跟sim卡走人,唔使俾telco挷住,同埋,nokia真係好似接收清好多。之後再換咗部8210,冇乜唔同,係細咗一半。

其實不嬲都覺得黑白mon(定三色?)年代的nokia 好勁,部3210跌到個mon顯示唔到,但都一樣打得出同收得到(當屋企電話冇顯示咁打),之但係,後尾出咗部N乜鬼,摺機(唉,又係衰摺機),所有software轉哂,彩色,出事,成日hang,又慢,再次證明唔熟果瓣真係唔好鬥。

雖然有個咁差既回憶,但係我再之後都係用nokia,不過就冇摺,冇計,好似果排好多朋友咁講:「用慣左nokia system,好難轉。」一用,就用左成個大學生涯,吖,其實我覺得幾好用,可能改良咗少少,不過都係老問題,硬件追唔上軟件,好快過熱熄機,一路用到舊年。

之後轉咗工,成日要用電話,先發現佢原來唔可以用嚟煲粥,熱死咗。改用女友唔用的Sony Ericsson,用落先知點解佢唔用,system超唔usefriendly,接收好差,已經夠死,亦都成為咗我轉 iPhone 的原因。

近況:上星期五訂咗Smartone iPhone生豬ass,今日問點解仲未收到,頂,漏咗單!